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水利系统招投标行为,保护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阳城县水利水保局特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资产采购项目招投标从申请提出、组织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五项明确规定,做到了招投标行为的全程管理。
一是建设工程项目和大额物资采购项目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局招投标及大额资产采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要依法依规进行民主程序;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资产采购预算方案要全面真实,不得把一个整体项目化为多个建设工程项目,一个整体资产化为分项资产;三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项目由局招投标办公室依法依规组织议标,50万元以上项目由局招投标领导组依法组织公开招标;四是局招投标及大额资产采购办公室,要严格程序,明确把关,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资产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公开健康运行;五是局纪检监察室对建设工程项目和大额资产采购项目单位的施工过程、采购过程以及结算过程要进行全程监督。